山东即墨发布的一则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:某超市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,被处以20000元罚款。这一案例,是当地落实“四个最严”(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)要求的具体体现,也为广大食品经营者,特别是涉及散装及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商家,敲响了警钟。
案例剖析:散装食品销售的风险点
本次被处罚的超市,问题核心在于其销售的散装食品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”。散装食品,指无预先定量包装、需计量销售的食品(如散装糕点、坚果、粮食等)。相较于预包装食品,散装食品在销售环节更容易暴露于环境中,面临更高的污染风险,对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和标识规范要求也更为严格。常见的违规情形包括:
1. 标识信息缺失或不完整:未在盛放容器或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经营者信息等法定内容。
2. 防护措施不到位:销售过程中未能有效防尘、防蝇、防虫、防污染,或允许消费者随意触摸、挑拣。
3. 来源与质量把控不严: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销售来源不明、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。
即墨此案例中,超市很可能触及了上述一项或多项红线,从而受到严厉处罚。
监管对比: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规范
无论是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,保障安全都是底线。但因其形式不同,监管侧重点和销售规范亦有区别:
- 预包装食品:指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、容器中的食品。其核心要求是 “包装完整、标识清晰、全程可追溯” 。
- 标签强制性:必须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)等标准,在包装上载明所有强制性信息,任何篡改、遮挡、模糊标签的行为都属违规。
- 完整性销售:通常不允许拆零销售其最小销售单元,以保障标签信息的完整性和食品的密封性。
- 散装食品:其核心要求是 “过程防护、信息明示、专人操作” 。
- 过程防护是关键: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、加盖防尘设施、提供专用取用工具,并由专人负责操作,避免交叉污染。
- 标识牌不可或缺:必须在销售位置设置醒目标识牌,如实公示食品信息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- 进货查验同样严格:必须保存好供货商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,建立进货台账。
“四个最严”下的经营者责任与消费者权益
即墨的处罚案例清晰地传递出信号:在“四个最严”的监管态势下,食品安全没有任何侥幸空间。对于经营者而言:
-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:必须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是第一责任,将合规经营内化为日常行动。
-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:特别是严格执行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储存管理、销售过程卫生控制等制度。对于散装食品,要设立专区,加强防护和标识管理。
- 加强员工培训:确保直接从业人员熟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。
对于消费者,此案例也提示:
- 购买散装食品要“三看”:一看销售环境是否整洁、防护是否到位;二看标识信息是否齐全、清晰;三看食品感官性状是否正常。
- 主动索证维权:对于可疑食品,可要求查看相关合格证明。遇到问题,积极通过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。
即墨对超市销售不合格散装食品的严厉处罚,是维护市场秩序、保障公众健康的一个缩影。它警示所有食品经营者,无论销售的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,都必须将“最严谨的标准”贯穿于采购、储存、销售的每一个环节。唯有经营者恪尽职守、监管部门严字当头、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,才能真正构筑起坚固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,让“四个最严”落到实处,守护好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